李十一覺得那小乞丐是他值得尊敬的前輩,兩個人揹著鼓鼓囊囊的行囊,躊躇滿誌的離開洛陽,大有不撞南牆不回頭的壯烈和使命感。,他凝視著窗邊的那個紅毛怪物,發現這個怪物的身上全是猙獰的傷痕和恐怖的血跡,就像是被某種凶獸蹂躪了一通,拚儘力氣才險象環生一樣。,“但即使是這樣,你竟然還敢回到府裡,偷拿這把匕首,我是不知道該誇你膽色過人,還是該說你不知死活啊……”。